“华阳科技”公布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所持国有股份进展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5日 06: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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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接到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阳集团)通知,华阳集团已确定哈尔滨曼哈顿多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曼哈顿集团)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华阳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25.1%的股份依法转让给曼哈顿集团,具体细节正在进一步洽谈中,股权转让协议需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后生效;剩余股份华阳集团将依法持有。本次股权转让尚具有不确定因素。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99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199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8977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10972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5%。 本次发行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网下发行电子化申购平台(下称:申购平台)进行。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以2009年11月2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报价。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申购新股,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如果配售对象申报的价格中没有“有效报价”,该配售对象不得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进行新股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9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填报3个拟申购价格,以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最高申报价格不得超过最低申购价格的120%,三个拟申购价位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即89775万股,同时每一个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100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0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7日9:30至15:00;网上申购日期为2009年12月7日9:30-11:30、13:00-15:00。公司的股票代码为“60198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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