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5日 06: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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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2009年11月21日与长春市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万龙房产)签署《商品房定购合同》,公司以自筹资金定购万龙房产万龙第五城二期项目2号楼的地下一层及地上一层部分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9800平方米)的所有权及对应土地(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为40年),标的资产售价为每平方米2890元人民币,总价款2832.2万元人民币。万龙房产同意公司无偿使用该标的商业用房三年,三年后分两期支付上述定购房款。此外,在定购资产的基础上,将成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注销原分公司欧亚车百大楼(下称:欧亚车百),以欧亚车百全部经营性房产、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现金作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有限公司(暂定名),承接欧亚车百全部业务。 三、通过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公司原审计机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合并后更名)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2月10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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