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6日 22: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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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全资设立吉林成城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对吉林市西山区域综合项目进行开发。 二、同意公司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技实业)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修改协议》,对双方于2009年6月4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六条第2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作出修改。 三、同意公司与中技实业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双方于2009年6月4日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事宜之违约情况作出相关约定。本补充协议为《业绩补偿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自《业绩补偿协议》生效时生效。 上述第二、三项决议均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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