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1日 20: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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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按照同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同方光电)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占45%之比例直接向其投资共计900万美元,包括收购深圳同方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已向同方光电投资的45万美元和认购未来的分期增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同方光电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 二、同意公司行使优先受让权,受让信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让的嘉融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嘉融投资)25%股权,以嘉融投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交易价格为4937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嘉融投资75%股权。 三、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办理2亿元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 四、同意公司通过“内保外贷”方式为全资子公司清华同方(海外)创业投资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为20.61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26亿元,无逾期担保。 五、同意刘天民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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