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0日 21: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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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9日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下称: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银行贷款相互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华芳集团及关联方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华芳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每笔借贷业务的金额、期限按实际发生的为准。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80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以现有部分厂房、土地、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1月26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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