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公布股份解除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终结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4日 19: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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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根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下称:区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下称:中行)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创业投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创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4825万股限售流通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49%)的冻结。上述股权司法冻结的解除手续已于2009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至此,由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热力公司)在中行的贷款及利息(分别为17191.36万元、7833.68万元)均已全部清偿完毕,中行与公司达成和解,区法院和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分别撤消了对公司及热力公司的强制执行、解除对公司股权的冻结、解除对上述诉讼案件相关连带担保责任人账户的查封,相关诉讼事项已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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