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30日 11:41 |
作者: |
|
|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及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于同日与关联企业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就转让哈尔滨松江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4.92%股权(该公司盈利能力下降,该股权已对公司三季度业绩带来-119.51万元的损益)的事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议案:双方约定在对标的公司截止2009年9月30日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后,杉杉控股以原价32000万元购回公司所持全部标的股权。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具体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宁波杉杉甬江置业有限公司9.33%股权的议案。 另,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0月29日收到李怀璋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