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9日 22: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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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拟继续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92亿元的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6月3日前归还(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算起)。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2月3日上午9:30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482”,投票简称为“风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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