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9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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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弘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38.10%,下称:爱涛置业)继续按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公司、爱涛置业及弘业集团分别持股51%、39%、10%,下称:南京爱涛)提供总额为23562.35万元的借款(主要用于南京爱涛开发的南京溧水项目及增加新的土地储备),其中公司提供12016.8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两年(从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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