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9日 08: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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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参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并授权经理层具体实施。 三、同意公司受让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3亿元,公司持股30.79%,下称:船舶公司)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工程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船舶公司28.36%的股份,公司以评估价5477.58万元受让该等股份。受让完成后,公司、工程公司分别持有船舶公司59.15%、31.08%的股权。 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湖北武汉葛洲坝实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0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由1.75亿元增加至2.35亿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由88.57%增加至91.49%。 五、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葛洲坝房产)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使其注册资本由4亿元增加至7亿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由98.5%增加至99.14%。 六、同意设立葛洲坝北京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公司及葛洲坝房产分别出资3000万元、7000万元,分别占30%、70%股权。 七、同意公司在澳大利亚设立子公司-葛洲坝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570万元)。 八、同意公司在埃塞俄比亚设立分公司。 九、同意公司控股91.98%的子公司葛洲坝汉川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汉川水泥)将其除货币资金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予公司控股52%的子公司葛洲坝汉川汉电水泥有限公司。具体转让方案为:以2009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汉川水泥净资产扣除货币资金后的金额人民币525.13万元进行转让,汉川水泥自2009年4月1日起至资产交付日期间的损益由其享有,交易双方根据该损益及该期间出让方资产构成变化情况结算转让价款。汉川水泥在资产和负债转让完成后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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