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9日 08: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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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元通)与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燃料)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物产元通2009年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物产元通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对外担保总额为362470万元(未包括与公司1亿元互保及与物产燃料3亿元互保),其中计划内部担保总额为359970万元(包括对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等26家控股子公司担保203570万元,物产元通成员公司间互保80400万元,成员公司为物产元通担保76000万元),计划为参股企业担保2500万元。 截止2009年9月30日,物产元通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59494万元,其中内部担保总额为256994万元,为参股企业担保2500万元。 五、同意公司以货币向物产元通增资2亿元人民币,使其注册资本由464718155.6元增至664718155.6元。 六、通过关于物产元通向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售科弘系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同意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两笔共计414.7万元作核销处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1月13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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