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9日 08: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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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以账面净值7824万元的160台套施工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远东公司)融资6000万元,期限拟为6个月,公司可以视使用情况延长融资期限30个月;短融阶段年利率约为7.1%,长融阶段年利率随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远东公司收取10%的保证金,服务费6个月短融阶段按1.66%、30个月长融阶段按3.33%收取。设备财产综合保险费为项目金额的1.5‰/年,短融阶段免除办理。租赁期满后,公司将回购该部分生产设备。该项融资租赁由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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