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 08: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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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铝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称:中铝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南铝业)、福建南平铝业有限公司(下称:南平铝业)、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其与西南铝业、南平铝业均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下称:关铝)、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投资)、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其与广西投资为公司的发起人,下称:贵州开发)签署的相关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期限为五十年,于2051年6月30日届满)、房产租赁协议(二十年,于2020年6月30日届满)、总部租赁协议(三年,于2011年10月15日届满)除外]将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预期在该日后将会继续进行该等持续关联交易,为此公司拟就该等持续关联交易以相同条款及条件订立新的续约协议,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具体协议如下: 社会及生活后勤服务协议:公司接受中铝公司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后勤服务,截至2009年8月31日止八个月的实际交易金额(下称: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420百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持续关联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下称: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880百万元、920百万元、970百万元。 互供协议:公司与中铝公司互相提供产品及配套服务,公司支出的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2734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450百万元、4900百万元、5200百万元;收入的前八个月金额为113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9500百万元、10500百万元、11500百万元。 铝及铝合金锭供应及铝加工服务协议:公司以及其分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向西南铝业销售产品、采购产品及服务,公司支出的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1132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200百万元、4800百万元、5200百万元;收入的前八个月金额为1449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8000百万元、8500百万元、9000百万元。 氧化铝买卖长期协议:南平铝业向公司采购氧化铝、原铝及铝锭,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191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00百万元、1800百万元、2200百万元。 买卖协议:公司向南平铝业采购氧化铝板及提供加工服务,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140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50百万元、500百万元、600百万元。 氧化铝及铝产品供应协议:公司(代表自身及/或其相关附属公司)与广西投资(代表自身及/或其联系人及附属公司)互相提供产品,公司支出的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265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00百万元、1500百万元、1800百万元;收入的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506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00百万元、1650百万元、1815百万元。 铝产品买卖协议:公司向贵州开发销售原铝,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66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均为500百万元。 氧化铝长期买卖协议:公司向关铝提供氧化铝及铝合金锭,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500百万元、700百万元、1000百万元。 矿石供应协议:中铝公司向公司供应铝土矿及石灰石,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7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890百万元、1000百万元、1100百万元。 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服务协议:中铝公司向公司提供冶金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服务,前八个月金额为人民币2412百万元,以后三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3500百万元、14900百万元、1640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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