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 08: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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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市分行(下称:昆明分行)贷款2亿元人民币,用于环湖东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本次贷款期限为2年,按照昆明分行目前利率标准计算利息,由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通过的“大白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下称:项目)合作方案的议案:根据云南创泰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创泰达)出具的有关函,经公司综合考虑,同意将项目出资人由创泰达变为其控股股东云南同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德实业)。经协商同意将拟成立的项目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城投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由人民币2.8亿元变为人民币5100万元,持股比例相应由70%变为51%。公司与同德实业已于2009年10月23日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根据公司于2009年10月22日与创泰达签订的《解除协议合同书》,双方于2009年7月15日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予以解除。 三、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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