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 08:08 |
作者: |
|
|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6日召开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宣城美都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宣城美都)以总价14311.28万元受让安徽省宣城市(2009)09028号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70154平方米,容积率≤2.2,总建筑面积为154338.80平方米),并授权宣城美都与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受让后,宣城美都将负责上述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经营。 二、同意公司与浙江宝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华建设)联合以人民币16000万元的价格与杭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余杭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与宝华建设合作开发余政挂出(2009)62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12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500平方米,该地块每平方米楼面地价约2561元),公司占60%的权益。 上述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出让年限均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进行上述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