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7日 08: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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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管理人于2009年10月26日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8)北破重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冻结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存放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限售流通股共91106240股,冻结期限二年(自2009年10月26日起至2011年10月25日止);将上述账户中79663448股股票划转至与债权人名称一致的66个证券账户和与债权人名称不一致的15个证券账户,具体划入账户、债权人名称、股票数额等详见2009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余下尚未能划转的11442792股股票存放在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上述股票的划转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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