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公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7日 08:04 |
作者: |
|
|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吴中集团)通知,其于2009年10月24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吴中集团通过存续分立方式进行分立的决议,分立为:吴中集团(下称:存续公司)和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设公司)。存续公司保留分立前的吴中集团除公司股权外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并将其持有的公司21.29%股权分至由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系吴中集团原自然人股东)持有全部股份的新设公司。同时,该九名自然人从存续公司的股东中退出。 吴中集团的本次分立行为将导致公司法人控股股东的变化。由于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中,赵唯一等七人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拟持新设公司86.36%的股份,因此上述分立方案的实施也间接导致公司的管理层对公司的收购。吴中集团将根据公司分立的股东会决议具体组织实施分立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