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1日 19: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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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近日通过挂牌方式分别取得如下房地产项目: 2009年10月10日,保利(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R21-7地块(土地出让面积20454平方米,容积率2.6,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成交总价58500万元。 2009年10月20日,公司取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庄6号地块(土地出让面积214443.7平方米,容积率1.2,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成交总价179000万元;取得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村“城中村”全面改造范围内4宗地块(土地出让面积398503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8812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420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金融业用地),根据挂牌文件,除成交价款14200万元外,公司必须按照琶洲村全面改造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并承担全部改造成本,预计全部改造成本总计约44.7亿元。公司还须向海珠区人民政府另行支付3亿元用于琶洲地区综合整治,并负责琶洲村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市政道路与绿化建设。同日,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取得位于佛山市东平新城文德路地块,成交总价204400万元,土地出让面积127701平方米,其中A、B、D地块(面积分别为22458平方米、17379平方米、46292平方米)容积率为3.5,C地块(面积41572平方米)容积率为5,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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