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08日 16: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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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其及控股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下称:板簧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8.48%的股份,下称:南钢公司]的通知,2009年9月30日,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下称:冶金集团)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方大集团)签署了有关《股权转让合同》,冶金集团将持有的南钢公司57.97%省属国有股权全部转让给方大集团。转让后,方大集团将成为南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收购触发了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方大集团相关股东会决议,方大集团将以要约收购方式向公司除南钢公司、板簧公司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流通A股股份的要约,要约收购数量为21572688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1.52%),要约收购价格为7.8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为30天,即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性质变更,有关事项尚须报相关权力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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