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8日 23: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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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下称:梅州农行)申请并经其审批同意,2009年9月25日,公司将在梅州农行的全部逾期借款3.7亿元(被追加罚息后,年息为8.761%)办理了期限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3.7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由1年变更为14年(2009年至2023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实施。担保条件为:以公司拥有的单竹窝水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作质押、以单竹窝水电站全部机械设备作抵押,并以公司的梅县丙村河堤 A至G 段土地使用权以及梅县梅雁TFT公司显示器有限公司的房产11栋及土地、附属设施作抵押。 2009年年初,公司在银行的逾期借款合计为10.57亿元,公司通过处置资产归还部分借款以及实施了两次借款期限重组后,截至2009年9月25日,公司在银行的逾期借款降为1.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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