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8日 22: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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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5日《证券日报》B3版刊登了题为《西昌电力重组搁浅 三大股东协商如何卸下债务包袱》的报道(被部分网站所转载),称“随着2009年3月太阳能光伏电站落户西昌的项目启动,西昌电力也想涉猎其中。”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了解核实,现就相关情况予以澄清说明如下: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凉山州人民政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与《西昌市人民政府(下称:西昌市政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在西昌市共同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战略合作协议》的精神,由凉山州、西昌市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州、市有关单位拟与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天威新能源)合作共建“西昌市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集群示范项目”,该项目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2761亿元(单位造价为2.9722万元/千瓦),建设期贷款利息约为260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约为2.3021亿元(单位造价约为3.0061万元/千瓦)。因公司是西昌市供电企业,州、市政府要求公司参与此项目。根据州、市政府的初步协调意见,拟由天威新能源、公司、西昌市国资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投资组建新能源项目开发公司,预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公司投入资本金3000万元。但目前尚未拟定投资合同,也未进入公司决策程序。 鉴于公司目前违规担保尚未完全化解等情况,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十分慎重,尚处于内部调研及论证阶段,一直未与相关方达成意向。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披露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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