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7日 16: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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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召开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议案:公司拟以其浮法玻璃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即公司(母公司)除其控股参股公司股权、与控股参股公司的债权债务、对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债务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下合称:置出资产),与关联方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控制的全资子企业,下称:蚌埠院)所持有的蚌埠中恒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60%股权(其另一股东已同意放弃该等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蚌埠华洋粉体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和蚌埠中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各100%股权以及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下合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下称:本次置换)。本次置换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以200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为基础确定。置入、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应当补足差额的一方以现金补足。截止2009年8月31日,本次拟置入、置出资产的预估值分别为12705.08万元、12469.49万元。 本次置换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完成。 二、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与蚌埠院签订重大资产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本次置换正在由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核及评估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置换的其它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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