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公布获得2543.34万有关退税款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5日 22: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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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通知的规定,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生产大型非公路矿用车的能力,研制生产的非公路矿用车符合有关规定的技术规格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为生产矿用车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予以先征后退,确认的应退税款25433481.85元已于2009年9月24日全部退回到公司;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退税款暂记入对国家财政部的专项应付款账户,今后将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定来执行。目前公司正在办理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上述相关税款的退税申报手续。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通知的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公司上述相关税款将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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