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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公布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4日 20:54 作者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收到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实业)的通知,其于2009年9月18日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9088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964万股)为质押物,与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2亿元《综合授信合同》和《质押合同》,质押期限为2009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0日。2009年9月24日,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公司披露日,东方实业持有公司股权质押总额为439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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