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17日 22: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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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7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方香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8300万股(含),发行价格不低于6.65元/股。其中,南方香江以其持有的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为5000万元)各98%的股权(下合称:目标资产)作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目标资产的预估值为5.3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有关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经交易双方协议确定,南方香江认购股数为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除以发行价格;其他发行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二、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南方香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暨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豁免南方香江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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