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14日 19:4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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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于2009年2月20日签订的相关承销与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现鉴于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已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并于2009年9月8日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公司与中金公司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下称: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自该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中金公司将继续完成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中金公司指派保荐代表人夏雨扬、刘书林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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