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8日 20:41 |
作者: |
|
| |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流通股5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0%,下称:泓泽世纪)于2009年9月3日与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宸信托)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股票收益权回购合同》及其附属合同《股票质押合同》:泓泽世纪将其持有的公司333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5.55%,占公司总股本的16.65%)流通股股票收益权转让给华宸信托,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00万元;泓泽世纪最迟应于股票收益权转让满一年回购该股票收益权,该回购是强制性的,到期回购价款约定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同时泓泽世纪将3330万股流通股质押给华宸信托,作为泓泽世纪支付回购股票收益权回购款的担保。 泓泽世纪已于2009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9年9月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