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公布关于与国药控股签订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4日 22: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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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药控股,公司部分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均担任国药控股董事职务)于2009年9月4日重新签订了《医药产品、个人护理用品及医疗器材销售总协议》、《医药产品、个人护理用品及医疗器材采购总协议》和《化学试剂及实验室用品销售总协议》等三份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内,公司与国药控股及其子公司(下合称:关联方)互供医药产品、个人护理用品、医疗器材以及其他相关或辅助产品和服务,并由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化学试剂、实验室用品以及其他相关或辅助产品和服务。预计2009年至2011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分别为70000000.00元、80000000.00元、95000000.00元,采购金额分别为20000000.00元、25000000.00元、30000000.00元;2009年1至7月,上述销售与采购未经审计的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47034897.91元、5135276.54元。 公司与国药控股于2009年3月16日签订的《药品采购销售框架协议》将自上述三份持续关联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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