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1日 19:14 |
作者: |
|
| |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5年,票面利率区间为0.5%-3%。本可转债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规模的50%。 二、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通过关于公司近三年期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表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9月22日13:30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22”,投票简称为“嘉宝投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