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1日 19: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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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参股9.4%的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公司)签订的《贷款互相担保协议》,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下称: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河南公司在2009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3日期间,在广发银行办理的最高限额8400万元以内的每笔授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公司为河南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以及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完毕后两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4亿元,其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7亿元,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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