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30日 16: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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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石油阿姆河天然气勘探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阿姆河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石油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油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CNPCI)签署《关于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右岸巴格德雷合同区域产品分成合同(下称:产品分成合同)权益转让协议》,阿姆河公司向 CNPCI 收购其在《产品分成合同》项下的合同权益及其为履行该合同而形成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下称:目标权益),参考目标权益评估价值810663万元,确定本次收购对价为118652万美元(约人民币810663万元;将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最终评估结果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本次收购涉及的净资产变化金额进行调整),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35052万美元,承接 CNPCI 为履行《产品分成合同》而形成的银行贷款83600万美元。本次收购的完成尚待取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批准。 同日,公司所属十家分公司与石油集团下属的十家企业(下称:转让方)签订十份资产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收购其持有的炼化装置及相关资产(主要包括62套基本生产装置、71套辅助生产装置、70个与装置相关的在建项目,下称:标的资产),经协商,以评估基准日2009年2月28日标的资产净资产评估值总计人民币1106637万元(约港币1257542万元)为本次交易对价[将按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为2009年8月31日或资产转让协议规定的全部交割条件实现之日,以两者较后的日期为准)期间标的资产的报表权益变化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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