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4日 19: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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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分别为控股70%的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控股95%的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3500万元授信额度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提供)、475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上述两被担保公司应于2009年下半年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授信协议》,上述担保期限均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相关银行受让的应收帐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6990.8万元(含上述担保),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9月18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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