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3日 18: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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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与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六份《资产转让协议》及五份《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资产管理公司所属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北京化工研究院、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安全工程研究院等六家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以及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08.5万元人民币)、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注册资金及实收资金均为500万元人民币)、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注册资本为310万元人民币)、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300万元人民币)、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注册资金为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等五家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本次收购对价为上述目标资产的汇总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394580.93万元(约合港币447730.98万元;其中六家研究院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完成在集团公司的备案)。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股权收购的资产评估项目尚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的备案,且该等股权及上述资产的转让行为尚待取得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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