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1日 19: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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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二、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梅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占用公司在该行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期限为壹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银行同意按基准利率下浮10%,期限为壹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通过公司为控股59.77%的子公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衢州支行申请人民币11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期限为壹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334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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