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0日 22: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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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宿迁市委、市政府计划收购公司持有的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232582075.99元,下称:双沟酒业)股权。经协商,公司同意将持有双沟酒业的全部股份44658280股(占其总股本的40.60%)一次性转让给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全资,代表宿迁市政府),经协商确定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3.98亿元。此转让价款是转让股份以及所有随附权益的全部对价,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任何留存收益的权益及附着于转让的股份上于股份交付日前未行使的其他权益。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9月8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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