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1日 19: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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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5亿元对8家全资子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合计128986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分两年实施。增资后,该等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13986万元。 三、同意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葛洲坝伊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水电公司)投资建设新疆伊犁斯木塔斯水电站(处于阿克牙孜河中下游,下称:水电站):水电公司已于2009年3月31日与昭苏县人民政府(下称:县政府)签订《阿克牙孜河流域水能开发项目协议书》,县政府同意将阿克牙孜河的水能资源交由水电公司开发。水电站总投资估算838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自有资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 四、同意在加纳、加蓬、斐济、蒙古、白俄罗斯等五国设立公司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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