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5日 21: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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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4日召开四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同意以公司持有的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堂水电)6%股权作质押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即起息日为基准利率,每12个月根据同期基准利率调整利率一次。 三、同意以公司持有的福堂水电15%股权作质押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年,执行浮动利率,即起息日为基准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日之后的第一个付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 四、同意公司以有关审计报告为基础,以1:1的比例将所持有的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给黑水金源水电开发公司,转让价款102万元。公司将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发布股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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