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4日 22: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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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为其开发的恒泰大厦项目写字楼部分的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购房人获得按揭贷款之日起至购房人办妥其所购买房屋产权证并将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交于银行执管之日止。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1.2亿元;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200万元,两项合计262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二、根据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非公开发行预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京投置地)、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钱湖国际)追加投资:拟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下称:东单支行)向京投置地提供委托贷款24000万元,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年固定利率5.31%;拟通过东单支行向钱湖国际提供委托贷款23700万元,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利率水平比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5%,具体利率水平以银行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书为准。 三、通过关于收购阳光壹佰(湖南)置地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8月20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总第40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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