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4日 22: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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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27日获悉,依据财政部2009年6月12日印发的有关批复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担任公司转让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岛津)股权事项(经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通过)的资产评估机构,其所持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证监会颁发的有关《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予以作废。 依照规定,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必须由具备证券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资产评估。为此,公司于2009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重新审议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天津岛津30%股权转让给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下称:日本岛津),经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天津岛津截至2008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值4800.60万元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14401812.75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日本岛津、公司分别持有天津岛津80%、2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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