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8日 19: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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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江苏大盛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持股72.86%,该等股权评估值为0万元,下称:大盛公司)、南京大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28万元,公司持股50%,该等股权评估值3212.05万元,下称:大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公司全部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所持有的大盛公司、大成公司全部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产交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分别为100万元和3213万元。其后,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下称:长江油运)函告公司,表示愿意履行前期承诺,并明确:如大盛公司、大成公司股权在产交所经两次挂牌仍无其他投资者摘牌,长江油运将按第二次挂牌价摘牌受让上述股权。 2009年7月24日,大盛公司、大成公司股权转让首次挂牌期满。大盛公司股权已由连云港灌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挂牌价摘牌受让,大成公司股权无人举牌。为此,董事会同意大盛公司股权转让,并授权经营层将大成公司股权以不低于其评估值90%的价格(即2892万元)再次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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