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7日 22: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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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7日召开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4404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76%),以人民币1550013386.34元协议转让予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本次转让完成后,光明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4404338股,加上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光明集团实际可控制的公司股份为681903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48%。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经国家商务部的批准。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经修改的公司章程草案将在本次收购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公司为控股89.97%的北京光明健能乳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健能)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北京健能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13385.73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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