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0日 22: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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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于2009年7月16日与烟台东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就转让、收购烟台东源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由甲方及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2亿元,简称:东源风电;东源风电及其相关子公司拥有风电场12个)100%股权签订《关于东源风电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标的股权转让涉及交易金额,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由双方商议确定。 乙方应于转让方完成重组及出具7月份财务报表后5日内进行审计、评估及法律尽职调查(下称:相关工作),并在14个工作日后完成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召开董事会审议该项目的投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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