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16日 21: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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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紫江创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紫江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紫江创投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经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0025.49万元,下称:紫晨投资)2000万股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20%),以紫晨投资的注册资本为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并以紫江集团的出资额为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000万元。股权转让后,紫江创投持有紫晨投资20%的股权。 二、同意公司与紫江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30万美元,下称:紫丹印刷)24%股权。以紫丹印刷截止200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3807.56万元为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913.81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紫丹印刷75%股权。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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