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3日 22: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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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正业)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通过,同日,冠城正业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签订《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2月24日,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7.9%;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与中信信托签署《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7000万股公司股票为上述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09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截止本公告日,冠城正业已相继归还了以前年度向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7亿元和4亿元两笔借款及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6亿元委托贷款,合计已归还贷款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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