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8日 22: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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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7日召开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家集团)、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宝矿业)三方签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如下: 1、资产置换:公司以拥有的除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浙江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万好万家连锁酒店有限公司、杭州万好万家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各100%股权及浙江诚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0%股权和白马大厦12楼的产权等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天宝矿业所拥有的古田天宝矿业有限公司、武夷山市五夫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各100%股权及陈巴尔虎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其中天宝矿业直接持股50%,间接持股50%)、福建天宝钼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天宝矿业直接持股99%,间接持股1%)、福建武夷山市天宝矿业有限公司75%股权、江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黑龙江三道湾子金矿有限公司49%股权、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截至交易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上述置入、置出资产的预估值分别不超过24亿元、5.1亿元(具体交易价格以交易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天宝矿业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天宝矿业置入资产与公司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部分。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为7.0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8500万股(最终数量将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即: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值不超过20.0925亿元。 3、置出资产换股:天宝矿业以在资产置换中取得的置出资产,与万家集团所持的公司77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31%;该等股份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原因,须于2010年1月25日后方可转让)进行交换,互不进行其他补偿。 上述三项内容互为生效条件,若任何一项内容不能实施,则其他项也不予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18个月。 上述交易完成后,若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28500万股计算,天宝矿业将持有公司362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71.9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 二、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天宝矿业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并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宜的具体时间。 公司股票于2009年6月19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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