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6日 19: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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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6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人民币0.22元(含税),同时派发特别股利每股人民币0.03元(含税)。 二、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9年度境内外审计师。 三、批准公司在不违反有关规定前提下,通过公司网站向公司H股股份持有人发出或提供公司通讯。 四、通过《产品经销合同》及其项下交易,以及有关交易之年度上限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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