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9日 23: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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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9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昌九农科)向招商银行南昌站前西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续贷)继续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康平气体有限公司(下称:昌九康平)向南昌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昌九农科、昌九康平分别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均为二年。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董事会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120万元人民币,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同意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江氨化学)以其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生产经营性资产)以评估净值11891000.36元作价,抵偿所欠公司款项(截止2008年12月31日,江氨化学经营性占用公司款项为28129570.25元)。 三、同意出租公司聚丙烯酰胺生产装置(资产净值1160万元,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给四川光亚聚合物化工有限公司,出租期限5年,厂房及设备年租金为7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50万元,资产支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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