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7日 18: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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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5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持有公司57979股股份,下称:仪电集团)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意见的议案:根据由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国资委成立的工作小组就如何摆脱广电集团面临的困境制定的工作方案,仪电集团将以人民币现金收购广电集团持有的公司2993947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24%),同时相关各方拟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根据仪电集团与广电集团于2009年6月5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以该协议签署日公司股票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上述股份转让价格为3.59元/股,转让总额为1074827109.42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广电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仪电集团将持有公司2994527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2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通过关于公司资产出售、购买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本次资产重组的一部分,公司拟出售和购买以下相关资产: 公司向广电集团转让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18.75%的股权及上海正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9.22%股权、向上海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巨鹿路房地产;受让广电集团持有的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30%的股权及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索广映像有限公司10%的股权,上述资产转让及受让的交易价格均以相关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经协商确定;公司向广电集团转让斜土路等四处房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并根据测算的相关搬迁补偿费用确定转让价款总额。 三、通过关于广电集团承诺偿还经营性欠款的议案:经审核,截至2008年末,广电集团及其各地销售公司因销售公司产品形成的对公司应付款项总额为654864704.68元。广电集团于2009年6月4日作出承诺:本次向仪电集团转让公司股份完成后十五日内,归还上述全部应付款项。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相关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转让事宜与公司资产重组互为联系,上述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6月8日起恢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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