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7日 18: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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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科股份)于2009年5月23日刊登《天科股份关于诉讼公告》,以专利侵权为由对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新能张家港)及新奥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能科技)提起诉讼。部分媒体就该事宜刊登相关报道。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现澄清声明如下: 在上述报道刊登后,公司分别向新能张家港及新能科技发函了解详情,根据该两家公司回函,两家公司经核实后认为其均不存在《天科股份关于诉讼公告》中所述的涉嫌侵犯天科股份二甲醚专利技术的情形;天科股份在提起诉讼并发布上述公告前并未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途径与上述两家公司接触或交涉。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两家公司均未收到起诉书等诉讼文书。公司已经提示新能张家港及新能科技积极处理并应对与天科股份之间的诉讼事宜。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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