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公布股东周年大会和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7日 18: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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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依次召开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09年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不派发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二、补选熊维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三、批准重选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的独立核数师及中国大陆地区之核数师。 四、批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五、批准给予公司董事会增资发行H股的常规一般性授权。 六、批准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七、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八、批准关于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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